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UedBet体育推进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推行。
附件:1.UedBet体育推进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十四五”时期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目标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为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关于推进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呼创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37%,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规模达到1595万元左右。
二、主要举措
(一)加大政府研发投入。认真落实政府研发投入攻坚行动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政府、部门研发投入联动机制。每年根据发展需要,将科技支出作为年度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科技研发支出占比只增不减。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扩大财政研发投入规模,对现有部门和单位资金中用于研发经费投入的部分资金进行统筹,逐步提高用于研发活动比重。“十四五”时期,全市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中政府资金年均增长37%以上,到2025年达到323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发改委、工信局、农牧水利科技局等部门)
(二)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和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对研发投入大、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作用显著的企业,在项目立项、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一企一策”提供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发改委、工信局、农牧水利科技局、统计局等部门)
(三)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重点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研发投入多、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家。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内企业和整体迁入我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兑现上级政策的同时,市本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研发经费支持。连续3年被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在兑现上级政策的同时,市本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万元研发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牧水利科技局)
(四)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推动全市主导、优势特色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研发平台,在兑现上级政策的同时,市本级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5万元经费补助,用于研发活动。(责任单位:农牧水利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数据提供单位:市统计局)
(五)提升创新载体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展产业创新攻坚行动,围绕优质能源资源、优势特色产业、生态环境保护、种业工程等重点领域,支持引导工业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对获批国家级、自治区级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自治区支持经费30%给予配套支持,对获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在兑现上级政策的同时,市本级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5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农牧水利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数据提供单位:市统计局)
(六)落实研发投入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推行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规范研发费用核算。加大科技政策宣传,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投入真实可行、研发费用台帐清晰合理的,要加强指导和审核,缩短退税流程,激发企业积极性。在企业享受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同时,择优享受自治区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资金后补助政策和呼伦贝尔市企业研发投入资金后补助政策,单个企业市本级财政每年最高补助150万元用于技术研发。(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农牧水利科技局、财政局;数据提供单位:市统计局)
(七)优化激励研发投入环境。对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区外科技型企业、创新团队和技术成果持有人来我市设立科技型企业的,自该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4至第6年减半征收地方分享部分。(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农牧水利科技局)
(八)加大信贷投放和推动直接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探索单列信贷计划模式,降低信贷准入门槛,优化融资审批流程,适度提升贷款风险容忍度,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投入。用好国家对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等方式募集资金,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科技型企业抓住债券市场发展机遇,灵活运用各类债券融资工具,发行债券募集发展基金,有力降低直接融资成本。对IPO上市、在新三板挂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孵化板或科创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在兑现上级政策的同时,市本级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15万元、3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农牧水利科技局)
(九)深化科技合作交流。深度融入“科技兴蒙”行动,深化与4+8+N科技创新主体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创新平台合作共建。对新组建的国家级、自治区级产业技术战略创新联盟,在兑现上级政策的同时,市本级财政一次性给予盟主15万元、9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兑现上级政策的同时,市本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农牧水利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
(十)引进和培养紧缺科技创新人才。加快引进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主动推介发布人才政策和需求信息,建立健全产学研创新合作平台,推动精准引才和人才回流。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相关政策,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推动人才“揭榜挂帅”。对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由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通过“一事一议”,在兑现上级政策的同时,市本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90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农牧水利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
(十一)建立动态监测和业务培训工作制度。对有研发投入列入动态监测的大中型企业,安排专人负责一对一跟踪服务,督促推动项目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申报工作的质量;对无研发投入的大中型企业,市、旗区统计部门会同科技部门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指导和统计工作培训力度,不定期对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进行培训,准确理解、把握、执行政策,确保企业研发投入应报尽报、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农牧水利科技局、工信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由市政府统筹调度,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把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二)落实目标任务。加大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引导带动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研发攻坚任务。(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三)严格考核评价。建立政府考核评价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定期通报,确保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实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农牧水利科技局)
附件2
“十四五”时期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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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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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2021年 |
2025年 |
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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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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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 投入 强度 |
R&D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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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 投入 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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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政府资金 |
其中: 政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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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
454 |
100 |
0.14 |
1595 |
323 |
0.43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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