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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UedBet体育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UedBet体育政府办公室

征集开始时间:2023-07-04 15:26

征集结束时间:2023-07-06 15:26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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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UedBet体育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意见征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UedBet体育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现将《UedBet体育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8日。

二、参与意见收集途径:电话:0470-5237148;电子邮箱:ghpufa@163.com。

UedBet体育司法局                                                                        

2023年7月4日



《UedBet体育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根据《呼伦贝尔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呼伦贝尔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起草了《UedBet体育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兼顾、整体推动,制定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有助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工作进度和落实力度,确保全年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从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推进机制九大方面制定本工作计划。


UedBet体育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UedBet体育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呼伦贝尔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实施方案》,《UedBet体育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以及《呼伦贝尔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巩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成果。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市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要求。(牵头单位:市委编办,人社局、政务服务局、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全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淮,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大力推行极简审批、容缺受理、拿地即开工等经验做法,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实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办事流程,着力解决企业经营中的土地、融资、用工、市场等难题。推动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优化整合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参加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推动“经济通道”向“通道经济”转变,促进“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型。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加强重点外商投资

服务保障,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标准制定。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充分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推深做实助企纾困“暖心”专项行动,利用自治区“蒙企通”平台,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强化法治服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严惩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涉企“挂案”整治和涉府案件执行清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办,市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商务局,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工商联、税务局;参加单位: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严格落实行政规苑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协助审查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五)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政府依法决策。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组织部、依法治市办,市审计局、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

功能,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落实呼伦贝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规范及目录,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认真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各乡镇办事处)

(七)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在行政决策贯彻落实中的作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行政决策管理监督,运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按时报备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决策后评估制度,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健全乡镇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协调协作机制。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条例》,加快建立市、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化乡镇司法所试点,推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向基层延伸。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主体,结合行政执法部门改革实际,对执法主体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培训考试、资格认证管理。(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九)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野生动物保护、文化旅游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各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根据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统一安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农牧水利科技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文化旅游广电局、中国人民银行UedBet体育中心支行)

(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配备法制审核人

员,制定审核目录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和公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梳理、规范、精简行政执法事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牵头单位:

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十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制定免于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持续加强以案释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

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五、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十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

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协调机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完善突发事件状态下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

推进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设,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卫健委、公安局、财政局、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参加

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十三)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依法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应急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宣传普及。(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卫健委;参加

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十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完善乡镇(社区)、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依托社会共治,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依法维护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卫健委、公安局、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十五)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欺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街接。强化诉源治理,推进“—站式”综合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参加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牧水利科技局、林草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办事处)

(十六)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健全行政裁决权利告知、案件办理、审核决定、行政协作、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好行政裁决过程中的权利告知工作。梳理明确行政裁决事项,规范行政裁决环节,强化行政裁决指导,提高行政裁决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人民法院、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十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保障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办案流程,应用自治区行政复议应诉系统,推广应用行政复议小程序。贯彻落实自治区《行政复议文书抄告办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各乡镇办事处)

(十八)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印发UedBet体育《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化解的工作方案》。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考评,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定期通报制度。2023年底前市、乡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府院联动,支持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提升办复率。把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十九)形成监督合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等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信访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积极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行为。(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市委办公室、宣传部,市信访局、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

(二十)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规范开展政府督查,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政府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政府督查结果运用,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参加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二十一)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市级、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行政执法责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积极受理处理投诉举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业务指导力度,加强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二十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定期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进政府和公众交流互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二十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完

善政务诚信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线索投诉举报渠道,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政务服务局、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UedBet体育市中心支行;参加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二十四)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覆盖市级、乡镇(街道)、社区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对接国家、自治区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4年年底前配合呼伦贝尔市实现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功能。(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司法局、政府办公室;参加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二十五)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健全高效运行的政务数据联动共享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流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运用,利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司法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中心;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二十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大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应用,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运用执法执行区块链监管平台,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案件全流程上链存证。推进平台数据共享,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程网上监督。

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推进机制

(二十七)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UedBet体育法治思想,加快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

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二十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政协参与、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选树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依据2023年全区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要求,细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工,积板申报国家综合示范创建地区和单项示范项目,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带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市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二十九)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做好政府法治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每人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部、编办,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委党校,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三十)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理论课题研究的重要内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挖掘和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模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宣传部,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委党校,市法学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完成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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