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8万元,自治区配套补贴资金0.5万元,上年度无资金结余结转。2023年当年度共计使用资金3.48万元(包含2022年超录资金1.24万元),结余资金1万元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截至2024年6月6日,上述1万元结转资金已全部使用,即2023年度下达我市的4.4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资金使用率达100%,无结余。
目前,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暂未下达,按照自治区全面推行补贴政策跨年度连续实施相关规定,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连续开放,购机者购买符合补贴资质要求的农机具后仍可以按规定提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鼓励购机者使用手机App线上完成申请,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补贴流程开展申请受理、资料审核、机具核验、信息公示,待上级2024年资金下达后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及资金兑付程序第一时间进行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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