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方向及内容:为支持内蒙古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防范出口收汇风险,自治区商务厅为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外贸企业全额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企业如遭受海外买方拖欠货款、破产倒闭、拒收货物或买方所在国家发生政治风险导致的收汇损失,可直接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索赔,每家企业的赔偿额度为 10万美元,赔偿比例 80%,企业仅需要在 “单一窗口”上“点一点”,即可申领保单。
(一)集中办理时间:即日起-2024年3月31日。
(二)保单生效时间:2024年1月1日与保单签发日孰晚—2024年12月31日(早领早受益,早得早心安)。
(三)适保企业范围:工商注册地在内蒙古,且上一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
(四)赔付上限:每家企业可获得10万美元的风险保障额度,赔付比例为80%。
(五)支付方式:后TT,赊账(OA)、承兑交单(D/A)、付款交单(D/P)、信用证(LC)等“先发货后收款”的支付方式均可得到保障。
注意:具体保险责任以实际出具保单为准。
【发放方式】
符合条件企业需要自行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按照提示进行申报。
业务科室:商务局外贸办
联系电话:0470-522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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