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监督考核规范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正向激励、有效引导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实行逐级考核。
(二)UedBet体育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3.根据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
4.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三、考核内容
(一)基础考核内容
基础考核内容应根据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年度工作要求确定,包括但不限于:
1.政务公开组织管理情况;
2.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3.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安排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情况;
5.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政务新媒体);
6.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开展情况;
7.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激励情形
以下情形应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加分项:
1.政务公开创新性做法被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表彰表扬的;
2.政务公开创新性做法在影响力较大的呼伦贝尔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推广的;
3.政务公开经验做法在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或专题业务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的;
4.政务公开有关稿件被国家、自治区或呼伦贝尔市级刊物采用的;
5.其他应予以激励的情形。
(三)扣分情形
未履行或未依法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应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扣分项,具体情形为:
1.被确认为落实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要求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2.因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或属性认定不准确,并造成失、泄密等严重后果的;
3.未按规定办理公开申请或申请答复岀现错误,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4.被追责的;
5.其他应扣分的情形。
四、考核实施
(一)考核时间
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与本级政府绩效考核工作同步开展。
(二)考核对象
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对象与本级政府绩效考核对象一致。
(三)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工作采用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和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评价的方式进行。
1.自查自评:被考核单位应对照绩效考核内容,全面梳理总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有加减分情形的,应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2.主管部门考核: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根据绩效考核要求,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网上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五、考核结果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根据自查自评和考核结果,提岀绩效考核等次建议。
(二)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结果应纳入本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三)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被考核单位应及时整改,并作为下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以推进。
六、监督管理
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符合追责情形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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