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中心“蒙速办?帮您办”窗口运行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和呼伦贝尔市推进重点项目政务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代办帮办队伍建设、推动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落地、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业务办理和招商引资政策咨询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UedBet体育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类、国家鼓励类等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帮您办”工作队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投资项目审批领域和工改领域相关部门窗口首席代表、“帮您办”专员组成。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帮您办”的各项决策部署,着重解决我市重点项目开工前的审批服务,提供招商引资投资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帮代办服务及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同时打造政务服务中心“蒙速办?帮您办”窗口作为市本级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的一窗受理平台。
第四条 “帮您办”专员主要负责为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与各审批部门沟通联系,跟踪项目审批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共同做好帮办代办工作。
第五条 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原则。根据申请人需求,,分环节、分阶段提供部分或全程代办帮办服务,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审批耗时长、申请人“跑多头”“跑多次”等问题。
(二)坚持无偿服务原则。除法律、法规明确由企业和群众承担的费用外,免费提供代办帮办服务。申请人自愿委托、自主选择代办帮办服务。
(三)坚持联动高效原则。按照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要求,合力推进实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告知承诺、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高效服务申请人。
(四)坚持依法合规原则。压实责任、督导落实代办帮办工作,各审批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对办帮办。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七条 打造“蒙速办?帮您办”窗口,统一受理市本级重点项目及其他投资项目和工改项目。各涉及项目审批窗口至少指定一名代办员,与“帮您办”专员共同开展帮办、代办、跟办等政务服务,为项目单位提供全过程、个性化、精准化服务。
第八条 梳理重点投资项目,市政府确定年度重点投资项目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市本级的重点投资项目分解到“帮您办”专员。各专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主动与项目实施主体联络,确定联络人并建立工作群,与项目沟通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台账。
第九条 实施项目分类审批服务。按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审批服务复杂程度将项目分为四类,按照紧急程度确定审批服务时序。一类项目是落实资金、土地等关系要素、并完成立项的项目,纳入重点审批服务;二类项目是对未确定项目主体,未落实资金、土地等关键要素或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不具备立项条件的项目,加强沟通、协调、会商,进行跟踪服务,待具备立项条件后纳入重点审批服务;三类项目是为了列入计划、申请资金、打捆项目或不需要进行建设项目审批的信息化类的项目,此类项目按照项目主体需求采取一事一议式解决;四类项目是由于客观原因暂不实施或明确不予实施的调整项目,不纳入审批服务。
第十条 做好项目审批辅导,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各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审批前期辅导,各相关部门首席代表要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审批所必须的要求、临时事项审批要求、中介服务事项、市政公用服务事项逐一进行讲解说明,提供联合咨询和报批辅导。
第十一条 开展项目审批会商,组织各相关审批部门首席代表对重点项目逐个开展会商,完善所需材料清单,形成本项目“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清单”,由“帮您办”专员下发至项目主体,一次性告知项目主体所需办理事项、需要提交材料、审批承诺时限。
第十二条 通过“帮您办”专员跟进帮办服务,了解项目全程审批服务办理情况,建立项目审批服务节点时间表,“时间表”要依据项目推进情况随时调整、录入数据,动态更新情况要列入台账。
第十三条 按照呼伦贝尔市推进重点项目政务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周调度、周通报要求,由政务服务中心对“帮您办”专员所负责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并于每周一统一上报至呼伦贝尔市推进重点项目政务审批服务工作办公室。
第三章 重点项目审批流程
第十四条 重大建设项目集中并联审批流程由联合辅导、立项审批、工程建设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阶段组成,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阶段计入审批时限,审批时限逐步压缩(不包括咨询、评估、评审、检验、上报市政府审批。提交规委会审查、网上公示等所需时间)。
第十五条 联合辅导阶段
由“蒙速办?帮您办”工作队组织市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农水、林草等审批部门对前来咨询的投资业主进行申报前辅导,开展会商和会审。
(一)投资业主携带项目简介到“蒙速办?帮您办”窗口咨询。
(二)“蒙速办?帮您办”窗口一次性告知投资业主项目报批程序及项目前期报批阶段需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发放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申报材料清单,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窗口人员召开联合咨询指导会。
(三)市自然资源局首席代表预先提出项目划拨用地选址初步意见或出让用地规划指标后,市自然资源局审批人员开展项目用地初审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使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可不进行用地预审)。
(四)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启动项目节能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质勘探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涉河项目需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涉及危险品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等评估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第十六条 立项审批阶段
由市发改委窗口负责受理项目审核准(备案);有关窗口部门联合探索组织项目“多评合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内蒙古发改委和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申报,获取项目统一代码,凭代码办理相关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可自助办理,也可通过“帮您办”窗口进行帮办代办)
(一)有关窗口部门先行办理项目选址、用地等事项
1. 市自然资源局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出让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
2. 市自然资源局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须转报上级自然部门的除外)。
(二)市发改委完成项目审核准(备案)
(三)有关窗口部门联合探索组织项目“多评合一”,出具联合审查报告。
1. 审批窗口部门出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除外)。
2. 市生态环境局批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 市农水局批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涉水项目还需批复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 市林草局出具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审查意见。
5. 市应急管理局出具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除外)。
第十七条 工程建设审批阶段
由“蒙速办?帮您办”工作队牵头组织市自然资源局的国土、规划等部门办理以下审批事项:
(一)市自然资源局办理供地及用地规划许可:
1. 划拨用地项目。市自然资源局在项目单位取得的用地预审意见与选址意见书中位置、面积、范围及其它各项指标一致,并取得相关部门意见的条件下,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自然资源局国土部门再根据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在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手续到位、权属无纷争、已上市政府批准并足额拨付征地补偿款、缴纳划拨费用及相关税费、资料齐全、已在土地市场动态检测与监管系统完成公示的条件下,出具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2. 出让用地项目。市自然资源局国土部门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出让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在项目已上报市政府批准、完成供地手续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资料齐全、已在土地市场动态检测与监管系统完成公示的条件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市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在项目单位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规划条件通知书中位置、面积、范围及其它各项指标一致,且土地出让金缴纳到位的条件下,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特殊情况:涉及占用林地的,市林草局窗口在项目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的条件下,办理林地占用审核手续,需要上级的报自治
(二)市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
1. 办理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审查。
2. 依据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土地权属证书等申报要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项目单位备齐申报放线、验线资料后到现场放线、验线。(不计入工程规划许可时限)
(三)有关部门同步办理以下事项:
1. 审批部门审批项目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2. 审批部门审批项目人防工程建设方案(需经专项审查会办或上报批复后审批的除外)。
3. 审批窗口部门审批项目防震抗震避险方案(特殊项目需经专项审查或上报审批的除外)。
4. 市文旅广局办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需上报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
第十八条 施工许可阶段
提请市推进重点项目政务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旗市区住建、水利、消防、人防、地震、气象、安监等部门办理以下审批事项:
(一)住建部门组织项目“多图联审”。
在项目单位完成相关施工图设计后,联合上述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工程施工图(含抗震、防雷、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河建设方案、安全设施设计图(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建设项目的)和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开展“多图联审”,形成统一的联审意见,并通过网站统一告知。联合图审初审不通过的可申请复审,直至通过为止。
(二)住建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在项目单位办理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施工图审查备案、招投标备案、质量监督备案、节能备案后,施工单位完成安全措施备案,提供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不拖欠工程款和工资承诺、建设主体五方承诺、建设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缴清规费后,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阶段
提请市推进重点项目政务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环保、水利、林业、城管执法、放管、消防、人防、地震、气象等部门,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开展“联合验收”。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需办理《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根据申请人委托,签订代办委托协议,对申请人提供咨询辅导、协助材料收集与报送、提供阶段或全程代办服务的工作流程开展。
第二十一条 全程代办的申请程序
申办人提出申请--提供审批事项所需的全部要求--与“帮您办”窗口代办员签订代办协议。
第二十二条 全程代办工作程序
(一)即时办理事项。“帮您办”专员向审批部门提交所代办事项的审批要件--协助、指导申办人填写各类申办表格--协助申办人缴纳审批相关费用--结果交付;
(二)承诺办理事项。“帮您办”专员向审批部门提交审批要件协助、配合审批部门审核和勘验现场--通知申办人取回或为申办人送达批复意见--结果交付。
第二十三条 中止代办
出现下列情况导致代办服务无法进行,申办人在中止代办单上签字,中止代办服务。所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群众提供的申请材料内容不实;
(二)企业群众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且不能补正;
(三)企业群众未能及时缴纳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企业群众提出暂停委托代办服务;
(五)审批期间遇到政策性调整,无法继续审批的。
第二十四条 结果交付
代办事项办结后,采取当面递交、邮寄送达等方式及时转交相关证照、文件等资料。当面递交的,申办人需在办结单上签字确认;邮寄送达的,申办人需在邮件回执上签字确认,“帮您办”专员做好邮寄记录。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UedBet体育“帮您办”窗口。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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