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邮编:022357,电话0470-5462442,电子邮箱:debebgs@163.com。
一、年度内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得耳布尔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在已有保密审查制度、信息送交制度、协调发布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考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将全镇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2.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学习培训,注重学习培训的实效。通过举办(参加)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沟通和交流。二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统一规范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
二、年度内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8年,全镇制作、报送的政府信息193条,其中根河政府网采用公开条数82条。报送政务公开工作信息31条,主动公开正式文件15份。
三、年度内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开展情况
2018年,得耳布尔镇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8年镇政府未收到或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受理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8年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投诉。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开的质量、水平、范围、程度与各部门重视程度及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密切相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公众的需求尚存差距。个别部门贯彻落实重点工作安排的自觉性和力度存在不足,牵头部门与协作部门之间配合协调有待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领域需要拓宽。与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共享有待加强。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电、学校、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有待完善。
3、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镇各部门工作机构人员基本上兼职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常变动,而工作的任务重、事务多,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行政机关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率,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了《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使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了解《条例》,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
3、完善相关制度。在目前已建立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发布等制度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投诉服务单位或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问题认真受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有关人员;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大课题组织调查研究,逐步完善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