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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一、事项简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暂行办法》(国发〔2009〕66号)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二、办理材料
(1)转出业务: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申请; 2.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打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业务:
1.转出地出具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 3.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参保人员跨盟市、旗县(市、区)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方式: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做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接续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四、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内
五、结果送达 自取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七、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 UedBet体育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大厅1号窗口
九、咨询查询途径 5223514
十、监督投诉渠道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