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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UedBet体育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根政办发〔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1-21 发布日期: 2022-01-21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UedBet体育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1 14:51 来源:UedBet体育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UedBet体育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UedBet体育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0〕40号)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对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放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程序进行发放。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确保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UedBet体育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志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秦建国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王洪家   市民政局局长

刘森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统宝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明海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海松   好里堡办事处主任

牛  力   河东办事处主任

刘承辉   河西办事处主任

刘兴山   森工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秦建国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王明海同志兼副主任。成员单位由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及市区各办事处等部门组成。发放领导小组负责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及备案复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财政部门负责发放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惠民“一卡通”发放的管理工作。

(二)民政局负责申请人低保、特困、孤儿家庭的认定工作。

(三)市区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发放工作的宣传动员,申请人报名、初审、公示及与其它审核部门的沟通联系和辖区申请居民的申请人员名单送审工作。

(四)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申请人的房产拥有情况查询工作。

(五)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的拥有情况进行查询及第三次公示工作。

三、发放对象

具有UedBet体育区常住户口的无房租房户的低保家庭、享受民政部门补贴的特困人员及孤儿。(享受低保、特困、孤儿补贴待遇需满一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一)经办事处初审时非我市户籍的;

(二)经民政部门认定非享受低保、特困、孤儿待遇的家庭;

(三)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申请人拥有私有房屋的家庭;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已经享受廉租住房、已申购保障性住房和参加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林业棚户区改造的禁止申报;

(五)对两人以上家庭只有一人享受低保(特困、孤儿)待遇的暂不列入住房保障范围(特殊原因除外);

(六)申请人在外地上学、长期就医、就业的禁止申报;

(七)乡镇户籍的低保、特困、孤儿家庭。

四、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

(一)发放标准

每户申请家庭按30平方米补贴,每平方米补贴5元,年补贴1800元,补贴最高上限为1800元。

如申请家庭房屋租金低于补贴额的按租金实际发生额进行补贴。

(二)发放方式

租赁补贴采用“惠农一卡通”方式,按季度实施发放。

五、发放工作程序及要求

按照申请——初审、公示——审核、公示——复审、备案、抽查、公示——发放等程序进行,每个公示期为7天。

(一)申请补贴应提供的要件

所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照)或不动产登记证、租房协议书,租房税票;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申请人只需第一季度申报时提交以上所列需提供的要件,在租赁房屋及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变化时在第二季度再申报时无需再次提交以上所列需提供的要件,只需居委会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无变化后形成人员名单即可。

申请人承租房屋不发生变化每年度只交纳一次申请要件即可,申请人将申报要件等申报材料上交至办事处工作人员,办事处工作人员整理形成申报档案,各办事处归档存放备查。

按季度为基础,如产生新申请人员提交以上所需提交的要件,办事处、居委会工作人员查验以上所列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并归档。

(二)初审、公示

1.居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要件进行审核并逐一入户调查。

2.居委会工作人员将本季度申请人员按顺序分类整理成申报人员名单和申报新增人员名单后并将本辖区所申请的低保家庭申请档案整理归纳后,报所在辖区办事处进行初审。

3.办事处将初审合格后的人员名单在本辖区进行第一次公示。

(三)审核、公示

各办事处将公示后合格人员名单统一报送到民政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第二次审核。经审核后办事处将审核合格人员的申报人员名单和申报新增人员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后将合格两类人员名单报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进行审核,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审核后将合格人员在市政府网站进行第三次公示。

(四)复审(备案)、公示

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将公示后无异议人员名单进行整理后,由办事处、办事处纪检或群众监督员、财政、民政、住建部门组成抽查小组,按各辖区办事处申报比例入户抽查,抽查工作结束后汇总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存档。

(五)发放

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将三审三公示后合格人员名单返给各办事处,办事处工作人员按照《内蒙古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要求制作清册人员名单后,报送至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汇总后报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发放。

(六)发放工作时间划分

申请报名及初审:各辖区办事处自每季度月初即可自行开展申请报名及初审工作,申请报名及初审结束后即刻开展公示。

审核及公示:民政、不动产、住建部门自收到各辖区办事处送审申报人员名单后于5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各辖区办事处收到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后,立即开展公示工作。

六、监督管理

(一)申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禁止跨社区申报。

(二)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者,5年内禁止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申请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在发放工作中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此方案的相关事宜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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