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449P/202206-00002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06-29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
一、设定依据
(一)《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二条;
(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
二、申请条件
(一)省级以下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省级部门核准备案的汽车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三)危险化学品仓储面积10000㎡以下或储罐容积在5000m3以下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五)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六)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七)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办理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律法规若有变化将及时更新。
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应当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原件一式五份);
(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流程
(一)建设单位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及现场进行审查;
(三)审查完毕后,市应急管理局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告之项目建设单位;
(四)取件人凭身份证或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间
(一)法定时限:8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及评价机构对评价报告修改所用时间、制作决定文件的工作日、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的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审批决定证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九、联系电话
窗口电话:522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