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166F/202307-00020 |
组配分类: | 减税降费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 文号: |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28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为促进成品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现将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的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
二、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
三、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四、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