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210511615318U/202502-00014 |
组配分类: | 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UedBet体育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制度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10-18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
为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保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杜绝行政处罚腐败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UedBet体育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罚缴分离”制度是指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原则。
二、严格遵守“罚缴分离”的原则,坚持行政处罚与收缴罚款相分离,严禁既是处罚决定机关又是收缴罚款机构的现象。
三、大队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定银行作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罚款收缴机构。
四、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做好被处罚当事人的工作,督促其到指定的银行交纳行政处罚款额。
五、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情形,执法人员才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此种情形,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二日内将罚款缴付制定银行。
六、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擅自做出当场收缴罚款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