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0116160977/202207-00039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农牧水利科技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07-15 | 发布日期: | 2022-07-15 |
1.事项名称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2.实施主体
UedBet体育农牧水利科技局
3.设立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第八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4.办件类型
承诺件
5.办件材料
5.1《调运检疫申请书》
5.2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的还需要提供调入地省级检疫机构或其授权地、县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要求书。
5.3经产地检疫合格的,申请人出示《产地检疫合格证原件》。
5.4以调运证换调运证的,申请人出示《植物检疫证》原件。
6.办理流程
6.1申请人提出申请
6.2植物保护部门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6.3植物保护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6.4植物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告知申请人)。
7.特别程序
无
8.中介服务
无
9.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10.承诺办结时限
20个有效工作日
11.咨询电话:17614935042
12.投诉电话:0470-5223512
13.政务服务网址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nmg.gov.cn/OrgItem_index?regionCode=150785000000&orgCode=111521050116160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