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329005800W/202407-00028 |
组配分类: | 产品质量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印发UedBet体育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7-11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
一、总体要求
以UedBet体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
二、整治要点
(一)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1.全面排查有关生产销售维修企业。我市目前没有相关生产企业此次工作重点是摸清辖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维修企业底数,对于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核实其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排查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维修企业,记录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于维修企业要核实维修地址、主要维修的产品类型。督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销售、维修企业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维修企业各监管所要建立台账加强监管并督促其承诺不改装、加装蓄电池。
2.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建立风险管控清单,督促其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深入排查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生产单位进货查验、入库验收、出厂检验等信息记录情况,销售单位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潜在风险隐患。
3.加强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加强电动自行车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台账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4.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常态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查封,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区域性问题开展跟踪抽查,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销售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将抽查结果和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并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涉企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5.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实施电动自行车召回重点监控管理,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做好电动自行车召回监管工作。加大缺陷线索收集力度,加强安全问题线索共享,强化电动自行车缺陷调查,经确认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产者实施召回,对确认存在缺陷但拒不实施召回的生产者,依法责令召回。做好召回后续监督工作,对生产者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生产者召回活动未能消除缺陷或降低安全风险的,依法要求生产者重新实施召回。
6.严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生产销售尺寸限值、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车速限值、预留解除限速“后门”、过流保护、电机电池超标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行为,以及“换电”、维修等经营性服务中的质量违法行为。对在电动自行车租赁服务等经营性服务中,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超标整车和配件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从严查处出厂、销售、进口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将“车”、电”分离出厂(配套出厂但分体运输的情况不属此列)等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着力加强标准和认证监督检查
7.依据标准强化实施。各股室和监管所要压实工作责任,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和购买电动自行车,按照分工,强化日常监督和联合执法,切实推动电动自行车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见效。
8.加强电动自行车认证产品的管理。聚焦认证产品的销售、维修领域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开展风险排查和追溯处置等环节监管。对违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9.落实互认协同。在监督检查中严格落实国家标准的互认协同要求,积极联合认证机构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明确电动自行车车架、蓄电池、充电器明显位置应设置永久性耐高温识别代码标识。落实相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互认协同要求。
(三)积极配合解决有关充电费用及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10.规范和监督充电费用。引导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电网企业及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违法行为,着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1.鼓励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核对我市实际情况,鼓励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住宅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试点应用,有效识别进入电梯轿厢的电动自行车。协调电梯智能阻止系统研发单位与电梯制造单位对接,实现与电梯控制系统的可靠衔接,防止对电梯安全性能造成负面影响。
(四)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12.严查非法改装。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经常性检查,建立维修店铺监管台账。一要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等违法行为。二要依据工作职责,依法对维修店铺开展宣传教育和承诺监督,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对经营者寄卖、代卖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行为严格规范,督处其不得违法提供改装服务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3.规范线上经营行为。加强电商平台监管,督促其采取自动检索技术和屏蔽删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改装产品。加强与公安、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禁止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14.落实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安全责任。强化与公安等部门协作,积极指导即时配送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避免因设定不合理增加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鼓励企业给配送员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进共享换电模式。
15.实施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加大信用惩戒和宣传曝光力度,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应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加大对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法违规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UedBet体育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紧扣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抓严抓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任务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迅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各股所要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整治工作,按整治行动要求,自治区市场局和市局将时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如出现推诿或落实不力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将严肃问责有关单位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
(三)加强统筹协调
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主动担当,认真学习领会方案要求,明确任务细化举措,加强内部的协同,要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的综合优势和叠加效益,加强协调联动、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好协同联动的作用。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整治格局。在具体的工作中,涉及到有的职责交叉或者争议的,各地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者牵头部门反映解决。坚决不能出现推诿扯皮,专项整治期间敷衍失职造成任务落空出现事故,严肃追责问责。
全面提升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安全机制,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