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MB19877674/202404-00019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公开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文化旅游广电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4-25 | 发布日期: | 2024-04-25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持续扩大、积极培育文娱旅游等新消费增长点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文化和旅游部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以下简称“促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体安排
(一)基本思路
本着“地方为主、企业自愿,广泛动员、互利共赢”的原则,围绕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广泛组织动员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积极联动金融机构、电商平台、重点企业、媒体平台,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消费促进和文明建设,贯穿全年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促消费活动,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能,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扩大,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综合效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活动范围
活动涵盖演出(含剧场演出、旅游演艺、音乐节、演唱会等)、展览、休闲娱乐、非遗体验、艺术普及、研学旅游、数字文化、游戏游艺、主题公园、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节庆展会、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体育赛事、运动健身、文创产品、旅游商品、文体用品及其他文化和旅游相关门类。
(三)活动时间
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
(四)活动主题
文旅惠民乐民 共享美好生活
(五)活动形式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地方,分别在五一劳动节、暑期、国庆节、春节之前,举办专题主场活动,其他地方、支持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及工作安排,同期举办分会场活动,共同推出若干特色文旅活动、新型消费场景及惠民措施。各地、各支持单位可结合其余节假日及周末等,举办小型化、主题性、特色类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
(二)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厅(局),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及参与活动的其他地级市(包含副省级城市,直辖市市辖区县)人民政府。
(三)参与单位: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四)支持单位:中国银联、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中旅旅行、保利票务、大麦、携程、飞猪、新华网、抖音、高德、易捷加油等重点企业、平台机构。
三、工作安排
(一)“五一”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以落实“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为重点,举办全国“五一”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会同中国银联发布2024年度“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指导合作银行、支持企业、支持平台等发布全年及“五一”文化和旅游惠民措施、优质产品。各地要与中国银联、支持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在丰富消费惠民措施、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提高产品供给能力、提升消费便捷程度、促进区域消费联动、优化入境支付环境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推出更多惠民乐民措施。
(二)暑期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以推进文商旅融合发展为重点,举办全国暑期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支持有关机构发布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路书,推出“跟着演出去旅行”“寻味美食去旅行”“避暑消夏好去处”线上旅游专区及惠民措施等。各地要结合暑期特点,丰富演出、戏剧节、音乐节、演唱会、展会和消夏避暑、水上运动、美食露营、主题市集等产品供给,引导有条件的文博场所、旅游景区等延长开放时间,创新夜间消费业态场景,加大消费惠民力度。
(三)国庆文化和旅游消费月。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欢度国庆佳节、畅游锦绣山河为主题,举办全国国庆文化和旅游消费月。支持有关机构围绕主题推出线上旅游专区及惠民措施等。创新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景,发布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典型案例等。各地要围绕壮美山河、历史文化、红色旅游、大国重器、时代风采等举办特色文旅活动,丰富“音乐+旅游”、“赛事+旅游”、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推出针对性惠民措施。
(四)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以欢喜过年、冰雪经济、避寒旅游为重点,举办2025年全国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会同相关单位发布“跟着赛事去旅行”典型案例。支持有关机构推出冰雪、避寒主题线上旅游专区及惠民措施等。各地要根据冬季和春节特点,围绕冰雪、避寒、亲子、研学、年俗等热点,丰富赏冰灯、泡温泉、看演出、逛市集、赏非遗、品美食等热门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惠民措施覆盖面,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五)专题消费促进活动。各地可结合端午节、中秋节、元旦等其他节假日及周末,举办专题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引导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根据自身类型特点,联合举办国风国潮、艺术时尚、演出展览、美食消夏等主题特色消费促进活动。各地要在消费联动及产业协作方面广泛开展合作,推出区域一体化消费惠民措施和消费促进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要统筹推进本地区消费促进活动组织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做好活动筹办工作;加强与支持单位的沟通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活动安全。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要发挥市政府的建设主体作用,落实政策资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策划活动方案,提升产品供给水平,出台实施消费惠民措施,抓好各项措施活动落地见效。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要着力丰富产品供给,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提升夜间经济品质。支持单位要贴近群众需求,用好各类资源,推出系列消费惠民措施,提供群众更加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二)做好宣传推广和成效总结。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中央媒体、新媒体平台,把握预热推介、跟踪报道、成果发布等重点环节,对促进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推广。各地要主动用好中央、地方媒体资源,积极对接媒体平台,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供丰富信息服务。支持单位要依托自身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及时汇总成效,总结经验做法。
请各地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本地2024年全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并分别于4月、6月、9月、12月中旬梳理汇总本省(区、市)范围内近期拟举办的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清单,连同上一阶段活动举办情况及成效,报送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联系人: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产业融合处 谢军
电 话:010-59881810
邮 箱:cysrhc@126.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