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2388/202408-0002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公开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UedBet体育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细则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五育并举”,强化以体育人,发挥体育与健康课程评价的引领、带动、激励作用,推动全市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方案》(内教发〔2022〕18号)和《呼伦贝尔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呼教发〔2023〕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UedBet体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目标达成度为重点,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和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为目的,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知识、技能和体能同促进,评价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推动落实“教会、勤练、常赛”要求,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改革与发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以下简称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实行“两考合一、一考多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之一。
二、工作目标
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旨在完善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建立跟踪评价机制,激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健全人格品质,引导学校根据体育学习的实践性特点和健康教育的实用性特点,进一步优化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本方案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实施,到2025年实现初中阶段各年纪(七、八、九)全覆盖。2020年、2021年入学的学生继续按照原初升高体育考试办法执行。
三、评价办法
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包括过程性评价、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三部分,总分值80分,按学生实际分值计入学生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一)过程性评价
1.评价对象
对七、八、九年级在读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与测试,将考核与测试结果进行评价赋分,计入学生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2.评价内容、时间、分值及方式
过程性评价包括七年级至九年级学生日常参与情况考核和《国家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测试两部分。
(1)日常参与情况考核:包括学生体育课出勤率、校内外体育竞赛参与情况两项内容。测试时间分别为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共5个学期,每学期1分,共5分。其中,学生体育课出勤率达到85%及以上、且参加校内外体育比赛1次及以上得1分(含班级内),体育课出勤率未达到85%或未参加校内外体育竞赛得0分。第一学期考核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0日,第二学期考核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由任课体育教师负责考核,学校年级主任、分管校长负责审核。考核结果每学期由班主任向学生、家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学校负责日常参与情况考核的组织工作及成绩复核工作,教体局对学校日常参与情况考核进行监督管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测试:主要考查学生初中阶段七、八、九年级三年体质健康情况,测试项目包括学生体重指数、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男生引体向上、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阶段各年级单项指标与权重进行评分。
测试分值按三类六档进行赋分。良好及以上:80分及以上折算得15分;及格:75.0-79.9分折算得14分70.0-74.9分折算得13分,65.0-69.9分折算得12分,60.0-64.9分折算得11分;不及格:0-59.9分折算得9分。
测试时间分别为七、八、九年级第一学期,每次测试折算满分为15分,三年满分总计45分。测试工作由教体局组织实施,并与教育部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合并进行。2022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测试工作可延迟到第二学期进行。
(二)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
1.评价对象
八年级在读学生
2.评价内容、时间、分值及方式
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为依据,对学生学习掌握相应体育、健康教育知识情况进行测试,满分10分。考试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题,在八年级第二学期与生物学科同卷进行纸笔考试,单独计分至学生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三)专项运动技能测试
1.评价对象
九年级在读学生
2.评价内容、时间、分值及方式
专项运动技能测试主要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为依据,学生可以从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体操、速度滑冰8个运动项目中自主选择1个项目参加测试,每个项目包含2个测试内容,每个测试内容满分为10分(其中速度滑冰项目技术评分满分8分,速度评分满分12分),每个项目合计满分为20分。除速度滑冰项目以外,其他项目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测试,速度滑冰项目由教体局在九年级自行确定测试时间。
测试具体内容包括:
(1)足球:定位传球10分;运球绕杆10分。
(2)篮球:1分钟篮下2.5米外区域自投自抢投篮10分;20米绕障碍物往返运球10分。
(3)排球:正面双手头上连续传球、正面双手连续垫球10分;正面上手或侧面下手发球10分。
(4)乒乓球:正手攻球10分;1分钟连续左推(拨)右攻10分。
(5)羽毛球:正手发高远球10分;正手后场击高远球10分。
(6)武术:10秒钟正踢腿、10秒钟仆步抡拍10分;健身南拳10分。
(7)体操:男生跳箱(横)分腿腾越、女生跳箱(横)屈腿腾越10分;男生技巧组合、女生技巧组合10分。
(8)速度滑冰(1000米):速滑技术评分8分;速滑速度评分12分。
前7项项目测试内容的运动技术要领和评分标准,由自治区教育厅结合《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教学实际编制,速度滑冰评分标准由呼伦贝尔市教育局依据教学实际编制,另文通知发布。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申请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学生
1.残疾学生
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因残疾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手续。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可查询)或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经学校初核、UedBet体育教体局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从提出申请的学年开始,可不参加日常参与情况考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按满分赋分,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按14分赋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按18分赋分,之前学年考核测试成绩仍然有效。此类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2.伤、病学生
无残疾证,因受伤较重或患有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因伤、病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手续,需提供二级(旗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检验等相关诊查资料,经学校初核、UedBet体育教体局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从提出免试申请的学年开始至病愈康复期间,不参加日常参与情况考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按满分赋分,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按0—59.9分等级标准进行赋分(9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按12分赋分,之前学年测试成绩仍然有效。此类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康复后,由学生监护人提出申请,在确保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按正常学生评价办法执行。
经UedBet体育教体局审核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的学生,其相关申请审核材料入学生档案。鼓励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的学生在专业指导下开展日常体育锻炼,积极参加体育与健康课以及体育竞赛见习。
(二)申请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补测学生
1.因临时受伤、患病、女生生理期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在测试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因伤、病等申请参加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补测”手续,需提供二级(旗市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检验等相关诊查资料(女生生理期无需提供医院证明等材料),经学校初核,教体局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测,按照补测成绩赋分。已办理相关手续,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者,当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按0—59.9分等级标准进行赋分(9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时此类情况按12分赋分,不办理手续者,成绩计0分。此类学生日常参与情况考核、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
2.在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过程中受伤、患病不能继续参加剩余项目测试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测试现场医务人员初核、教体局体育与健康评价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已经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有效,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未测试项目的补测,按照已测和补测成绩赋分。如在补测中仍不能完成剩余项目的测试,没有参加的测试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满分分值的60%记录。不办理手续者,没有参加的测试项目成绩计0分。
教体局和学校将对申请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学生和申请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补测学生的办理程序严格把关,对申请人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并履行公示程序,按照统一测试的相关要求实施。原则上,补测安排在本地区统一测试(或学校参加统一测试)后5-8日内进行。
(三)转学学生
1.自治区内转学的学生,其体育成绩互认。因残疾或伤、病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的转学学生,由学校负责出具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分残疾和伤病两类)。其他转学学生由转出学校负责出具转出前各学年(学期)成绩证明,转入后,继续参加转入地的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
2.由自治区外转入的学生,其转入前的日常参与情况考核由转出学校按学期出具考核证明,即:学生体育与健康课出勤率是否达到85%及以上、参加校内外(含班级内)体育竞赛是否达到1次及以上,由转入学校按自治区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日常参与赋分标准进行赋分。其转入前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由转出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学年出具成绩证明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证明(必须与上报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网的成绩或情形一致),按自治区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赋分标准进行赋分。转入后执行自治区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办法。
3.未能按时参加八年级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的学生,需报名参加九年级自治区统一安排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生物学、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学生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五、测试要求
1.《国家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原则上使用电子测试设备,测试设备与《呼伦贝尔市中考体育与健康评价成绩表》(附件8)信息数据内容相匹配,便于考试成绩储存及上报。
2.所采购考试设备应符合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监测中心认证合格产品,以保证考试设备的稳定性,考试设备主机应对考试数据具备核心备份功能,即使主机损坏也要保证考试数据不丢失,可恢复。
3.测试场地应配有标准的400米田径场地,不具备标准场地的学校须精准测量后组织测试。考场内要保证监控全覆盖,确保各考试项目监控视频清晰、可回放,不得存在视频监控死角。考试现场视频需全部保留备查。
六、监督管理
(一)日常考核监管
日常参与情况监督管理采取逐级签字负责制,每学期由任课育教师进行考核,学校年级主任、分管校长审核签字确认,教体局按相应比例进行抽查,抽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学校及个人评优评先,涉及考生日常考核成绩按0分处理。
(二)学生体测监管
《国家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所有项目全程设置监控并录像,每个项目测试人员必须签订承诺书,为测试数据准确性负责。测试结束后成绩第一时间向学生、家长公布,成绩必须由学生签字确认,经学校、UedBet体育教体局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协调、周密部署,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本学校实施细则,明确职责任务和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安排,分级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全过程评价工作。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评价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评价改革工作,确保全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各校教育督导考核内容。
(二)健全工作制度,严密工作程序。各校要充分认识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根据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特点,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制体系完善、程序严密的评价工作制度。如: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评价档案制度、评价政策解读与宣传制度、评价业务培训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制度、评价监督举报及受理制度、评价问题复议制度、评价过程监督检查制度、测试人员和评委选聘管理制度、运动类项目测试安全保障制度等,用制度规范评价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评价工作组织严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强化设施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各校要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改革为契机,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设备建设,提高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评价的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数据测试、报送、统计的电子化、智能化进程。要尽快配齐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所需的测试器材设备(原则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使用电子智能设备),建立学生评价档案,研发评价工作信息系统,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和评价数据的精度,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有序。
(四)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教体局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必须从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开放程度高、专业性强、组织工作复杂、与学生切身利益高度关联的实际出发,选择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业务过硬的人员承担评价工作的组织和测试任务,进行考前系统培训,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初中学校要设立考务工作组,负责各学年、学期的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考务工作,压实职责任务、落实工作分工,确保高质量完成评价各项工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向学生公布确认,测试现场须配置实时监控录像设备。学生各阶段评价成绩以及免于执行评价学生名单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对在评价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做好学生健康调查,科学组织考前训练。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健康调查摸底工作,对患有心脏病、哮喘、癫痫等疾病的学生要避免其参加大运动量练习以及科学安排测试,以防患病学生在训练、考试中发生危险。各校要向每位考生印发《致考生和考生家长的一封信》,通报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的各项规定,并对考生既往病史进行确认,如因考生和家长隐瞒病情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和家长自负。初中学校要遵循学生身体发展规律,科学安排考前训练,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安排训练量。不可采取高负荷、高强度的突击式练习,不能影响正常的学校体育教学。严禁学校体育课“只训练、不教学”“只背诵、不活动”的现象发生。禁止体育考试结束后挪用、挤用、占用、停上体育课。
(六)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教体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要加强学校体育与健康管理和研究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和教研员,监督、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体育与健康教师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2022年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充分认识体育与健康课程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价值,准确把握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认真钻研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坚持课内课外相结合,科学运用综合评价机制,落实“教会、勤练、常赛”要求,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学锻炼,保证学生掌握课程目标要求的基本运动技能、体能、专项运动技能和健康知识技能,推动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