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21050116152463/202310-00033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 发布日期: | 2023-10-10 |
一、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建立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
二、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三、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主动公示以下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一)执法主体、办公地点、通信地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二)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照片、执法证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信息;
(四)行政执法流程;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主动公示的基本信息。
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方式等内容,依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
五、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案件事实、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公示行政执法决定应当隐去有关银行账号、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单位或者个人财产状况等涉及财产的信息以及当事人个人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通讯方式等信息。
六、行政执法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一)当事人属于未成年人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者社会稳定的;
(四)公开后可能影响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案件调查处理的;
(五)案件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或者正在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中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建立行政执法公示纠错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立即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