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289G/202502-00007 |
组配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5-02-03 | 发布日期: | 2025-02-03 |
各旗市区财政局、农垦集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24〕1824号),现下达你旗市区2025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科目,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工作。相关指标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安排给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的资金,按自治区财政厅等10部门转发的《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内财农〔2024〕29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内财农〔2022〕379号)《关于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内财农〔2022〕1080号)《关于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财农〔2022〕1145号)等要求,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谋划入库等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库审核把关工作,严禁衔接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要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各地收到此指标文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达与预算的完整流程、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旗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