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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430T/202511-00005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 名称: | 【普法课堂】以案普法 | 扫黑除恶知识梳理,一起学习!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11-07 | 发布日期: | 2025-11-07 |
着重建立健全六个方面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五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六是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4.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实施的犯罪。
5.“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6.“村霸”的行为特征包括哪些?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2)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3)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4)有组织、有纪律、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5)对乡村干部不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者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6)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7)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的。
10.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