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dBet体育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 2018年第5期 > 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UedBet体育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1-28
发布文号: 根政办发〔2018〕75号 关键词: 通,知
信息来源: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UedBet体育保障性住房分配(出售)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UedBet体育保障性住房分配(出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8 11:13 来源:UedBet体育人民政府 浏览:3791次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UedBet体育保障性住房分配(出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UedBet体育保障性住房分配(出售)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逐步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促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370号)和《呼伦贝尔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呼政字〔20153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出售)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严格规范出售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改善低收入群体及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国家住房保障政策。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房屋分配(出售)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成员单位组成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出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房屋分配(出售)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成员单位由市住建局、审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信访局及各乡镇办事处组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1.审计局要对房屋的分配(出售)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同时要对房屋拆除及后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公安局负责房屋申购人的户籍认定(以居住地为准)和拥有机动车辆情况查询工作。

3.民政局负责房屋申购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

4.财政局负责房屋销售资金的监督管理。

5.信访局、维稳办安排专人负责房屋分配(出售)期间的群众来访、信访接待及维稳工作。

6.乡镇办事处负责房屋分配(出售)的宣传动员,申购人的资格审查、中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房屋的实地勘察、拍照存档、代收订金、房屋分配(抓号)及原有房屋拆除、建立并移交购房档案等工作。

7.住建局负责提供房源,收取购房款、签订售房协议、配合乡镇办事处做好申购人资格审查、房屋分配(抓号)及房屋交接等工作。

三、分配(出售)对象

具有UedBet体育常住户口且符合入住条件的低保低收入群体及住房困难家庭(在做好低保低收入群体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如有剩余房源,将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中低收入群体中的住房困难家庭)。

四、房源

201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沿山小区、兴安小区二期、光明小区剩余房源)。65岁以上老人或家庭成员中有行动障碍的(重度下肢残疾人、重度视力残疾人、60岁以上老年残疾人,须出示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登记、审核后可以优先选择申请低楼层住房,优先统一抽取楼号。

五、程序及要求

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复审→初步确认申购人→再次公示→备案复核→预交房款→分房→拆除原有房屋→房屋交接入住”等程序进行。

1.申购:申购人须持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身份证、低保或低收入家庭证明、房屋产权证(有住房的)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购拆除的房屋必须为主房,附属房不在申购范围之内,拆除主房时附属房一并拆除。

2.受理、审核:乡镇办事处收到申购人的购买申请后,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对申购人提交的要件进行审核,申购人有住房的,由专人实地勘察、核实房屋地址、结构、状况等方面内容。初审结束后将申购表送公安(车管所)、民政局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受理、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对于不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购人应在审核日期内予以告知。

3.公示:乡镇办事处将审查合格的申购人名单汇总后,在本辖区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有房屋的申购人公示必须有房屋信息。

4.复审:由住房保障中心对乡镇办事处提交的申购人要件进行复审。

5.申购人确定:公示结束后,如果申购人数超出现有房源,按照分配轮候的原则,采取摇号或抓阄方式确定申购人;如果申报人数不超过房源,按正常程序抓号即可。

6.再次公示:将确定的申购人各项信息再次公示,时间为5天。

7.备案复核:乡镇办事处将再次公示后无异议申购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出售)领导小组进行备案复核。

8.预交房款: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申购人凭申购手续到乡镇办事处缴纳购房预付款。

9.分房:按照购房预付款名单,在保障房分配(出售)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由乡镇办事处分别在本辖区进行房屋分配及抓取楼号工作,分配采取现场先抓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抓取楼号的方式进行。

10.房屋拆除:乡镇办事处负责房屋拆除工作,拆除后净地的使用权由土地部门收回,作为建设用地储备。同时向申购人出具房屋拆除证明。

11.房屋交接入住:申购人持乡镇办事处出具的房屋分配手续、房屋拆除证明、楼号及相关手续到市住建局交纳剩余房款、大修基金等费用后,到指定地点办理房屋交接入住等事宜。

12.档案移交:申购工作结束后,乡镇办事处将档案移交市住建局。档案内容包括申请书、申购人及家庭成员户口、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或低收入证明、拆除房屋产权证、房屋拆除证明等要件。

六、出售价格

结合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成本,在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参照周边旗市保障性住房的出售价格,确定我市保障性住房出售价格如下:单套建筑面积在50㎡(含50㎡)以内的房屋出售均价为980元/㎡,超50㎡部分按建设成本1,680元/㎡交纳;出售房屋楼层调节比例为(按楼房总价款):一层下浮15﹪;六层下浮18﹪;二、三、四层上浮11﹪;五层不浮动。

七、房款(预付款)及费用

1.此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出售)申购人需按所申购户型缴纳购房预付款,50㎡(含50㎡)以内的户型每户交纳定金人民币3万元;50㎡以上户型每户交纳定金人民币4万元;剩余房款及其它费用待办理完房屋入住手续前缴纳。

2.为保证房屋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申购人需按所申购户型缴纳住房维修基金30元/㎡;热费3.25元/㎡。

3.为了保证房屋的结构完整,每户需交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如果在房屋装修中没有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设施,该款将由物业、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督返还房屋申购人。

相关要求

1.请乡镇办事处严格把好申购人提交的申请要件审核及居住和收入状况的初审关,对弄虚作假的申购人,取消其申购资格。

2.坚决杜绝国家公务人员以不正当方式干扰保障房分配(出售)工作。

3.对在分配(出售)工作各环节中以权谋私、玩忽职守、投机取巧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此方案的相关条款由UedBet体育保障性住房分配(出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UedBet体育政府公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