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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UedBet体育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1-30
发布文号: 根政办发〔2018〕19号 关键词: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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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UedBet体育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UedBet体育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30 10:27 来源:UedBet体育人民政府 浏览:34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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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部门:

现将《UedBet体育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UedBet体育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按照国家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要求,根据《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2017-2020年)>的通知》(呼教发〔2018〕8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2011年以来,我市按照呼伦贝尔市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第一期(2011-2013年)、第二期(2014-2016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持续增加财政投入,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努力构建覆盖城镇、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截至2016年底,我市共有幼儿园8所:公办园6所(3所新建园、3所进行了维修改造,均为呼伦贝尔市示范幼儿园),民办园2所(均为一类乙级幼儿园),在园幼儿906人(其中公办园738人,民办园168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0%。自2011年天宝工程实施以来,我市财政状况日愈紧张,人口不断外流,总体上不存在“入园难”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面临着发展中的新困难和新问题,全市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新建及改建幼儿园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短缺,保教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幼儿园“小学化”教学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推进学前教育持续发展势在必行。

二、重要意义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施三期行动计划,是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优质学前教育的巩固期;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要深刻认识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三、发展目标

(一)坚持全面普及、公益普惠。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普及和普惠水平,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

(二)教师队伍不断优化。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到2020年,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继续教育培训率均达到100%。

(三)坚持优质发展。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条件、办园质量逐步提高,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科学保教氛围更加浓厚。构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四、重点任务

(一)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基本保育教育活动需要。

(二)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及乡镇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积极破解投入不足、资源短缺、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普惠程度不高等难题。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

(三)提高保教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全面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究的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基本消除“小学化”教学倾向,科学组织实施保教活动和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加强师资队伍专业培训,深入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整体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

五、主要举措

(一)完善布局规划,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1.合理布局规划幼儿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制订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按照“就近、够用、适用、安全”原则,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2.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符合国家和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的公办幼儿园,支持城镇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3.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照呼伦贝尔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我市两所民办幼儿园均将申请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我市将制定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提升普惠性幼儿园服务水平。

4.保障特殊儿童接受早期教育。结合实施《UedBet体育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入园,为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发现诊断、早期康复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二)落实主体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1.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加强统筹,履行好对区域内学前教育规划、投入、监管及推进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完善幼儿园教师聘任、考核制度,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津贴与福利待遇,保障幼儿园规范运转,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干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作用,做好区域内公办幼儿园建设用地,规范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管理,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教育督导部门要完善学前教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将学前教育的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每年督导评估中,加快建成“广覆盖、保基础、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政府接收、与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3.健全成本分担机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付标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标准。建立与办园成本、物价水平等因素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幼儿园运行成本,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负担能力等因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确保公办幼儿园普惠、优质发展。

4.完善资助制度。认真落实资助相关文件要求,安排幼儿资助专项资金,例如财政预算。按照“地方先行,自治区奖补”的原则,对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孤儿予以不低于保教费50%的资助。残疾儿童免除保教费。此外,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5.建立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市政府落实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加大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将各类学前教育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来源,积极做好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统筹推进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

6.严格资金使用与监管。市政府确保各类专项经费和保教费专款专用,做到不截留、不挪用,落实到位;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完善内部财政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追责问责。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构建支持体系

1.健全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机制。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实施全员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提升保教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教师完成培训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晋职、晋级、续聘、竞聘、考核评优及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的重要依据。制定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

2.严格落实幼儿园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应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在三年内取得任职资格。以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为基准,建立和完善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对不能按期取得任职资格或无法达到“专业标准”的人员予以调整。完善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按照“四有”好老师的要求建设师资队伍,加强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保教人员素养,切实保障幼儿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3.依规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根据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幼儿园教职工补充机制。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实施方案,统筹开展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补充、培训工作,通过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招聘、中师培养选拔、中小学教师转岗、巡回支教等途径,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师资短缺问题。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坚持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作为幼儿园审批、年检和办园水平认定的重要内容。

4.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落实到位。保障公办园基于保育工作需要配备的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人员、财会人员、安保人员等工资待遇,按照有关劳动合同和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以稳定保育队伍,提升队伍质量。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确定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最低标准,幼儿园教职工依法纳入社保体系,并将民办园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状况作为对其进行年检、等级评定、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

(四)推进依法治园,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1.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要求,切实规范幼儿园审批、收费、招生、编班等行为,促进学前教育公平。推进幼儿园制度建设,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工作制度。发改、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2.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价范围。结合教育部即将制定出台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落实政府对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力度。到2020年,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

3.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市政府牵头建立新一轮无证幼儿园的排查和治理机制,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明确无证幼儿园排查、上报、治理的责任。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无证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教育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政府组织综治、教育、公安、消防、食药、民政、卫生计生、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整顿、取缔无证园,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并向人民政府报备。

4.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建立幼儿园安全全覆盖防控体系,完善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幼儿园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管理。指导幼儿园做好疾病防控、安全隐患排查、预警通报、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把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健康检查、疾病防控等工作。幼儿园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及时排查,消除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幼儿园入园、离园交接制度,强化幼儿接送安全管理。加强幼儿园幼儿接送车辆的管理,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车辆接送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要经市政府校车管理部门批准;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幼儿园接送儿童车辆进行管理。

(五)科学保教,深化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

1.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配备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幼儿园教师在保育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提高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保教结合,坚持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2.加强质量检查。市教育督导每年要对幼儿园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对幼儿园办园实施动态监管。

3.继续开展“手拉手”活动。2018年全力打造一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园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装备配备标准》改善保教条件,逐步实现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化、标准化。鼓励幼儿园提高办园登记,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4.坚决杜绝“小学化”现象的发生。落实《呼伦贝尔市幼儿园与小学衔接指导意见》,制定幼儿园与小学双向衔接教育方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厉查处幼儿园“小学化”行为,一经发现,幼儿园将被降级直至取消办园资格。督促小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科书要求,实施学科知识零起点教学。

5.强化家园共育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职能,增强幼儿园办园透明度,推广家园共育互动经验,提高家长参与学前教育的意识,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构建相互信任、实时沟通、通力协作的良好家园关系。

6.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精准管理、优质资源推送、课程教学改革、促进家园共育等领域的积极作用。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编制三期行动计划,确立我市三年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把三期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宣传月制度,集中展示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教育、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综治、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物价、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妇联、残联等部门的任务,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四)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经费安排使用、项目进展、政策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努力提高财政支持学前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信息来源:UedBet体育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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