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166F/202209-00020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文号: | 根政字〔2022〕40号 | 关键词: | |
信息来源: | UedBet体育政府办公室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公告 | 内容概述: |
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根河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根河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拟收回好里堡林场国有土地0.2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土地范围、位置
拟收回土地位于哈达山,权属为好里堡林场国有土地0.2公顷(具体范围面积以根河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土地现状、面积
拟收回好里堡林场国有土地0.2公顷(林地0.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全部为农用地(国有林地)。好里堡林场地上附着物为林木。
三、收回土地目的
本次拟收回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三项规定,属于公共利益类建设活动,该项目建设是为提高大兴安岭北部林区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的预警预测和防御能力,提升UedBet体育及周边旗市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发挥气象防灾减灾作用,确需收回国有土地,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土地补偿标准
收回国有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批准公布的现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内政办发〔2020〕 16号),涉及1个区片综合地价,林地补偿标准为5,011.5元/亩,此次林地实际补偿标准为5,011.5万元/亩,安置补偿费共15,035元,符合现行标准。
收回国有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为林木,无青苗,地上附着物林木补偿费为9万元,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38号)标准规定。
五、安置方式
该项目所占土地权属为好里堡林场,为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根河森林工业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拟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到林场的方式安置。
六、社会保障
该项目所占土地权属为好里堡林场,为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根河森林工业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不涉及社保安置。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公告期30天。
收回国有土地范围内林地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现场办公室办理收回土地补偿登记手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收回土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凡自本公告发布后,项目建设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集体或个人进行房屋及各类附属物的新建或改建,禁止抢种农作物或林木。坚决制止抢建、抢搭、抢装修、抢种等行为,对擅自搭建的违法建设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抢种的农作物或林木,一律不予补偿。
收回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人如对以上内容持有异议的,可向自然资源局质询,或者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事项向自然资源局申请举行听证会,逾期未提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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