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原则、编制方法、目录审查、目录发布、动态调整和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格式等内容
二、编制原则
公开主体应遵循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对梳理出来的事项,编制公开目录。
三、编制方法
3.1事项梳理
3.1.1全流程梳理
行政机关应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梳理事项尽可能细化,梳理出的具体公开内容细分到不可再细分为止。
3.1.2决策公开事项梳理
围绕下列事项梳理应公开的会议事项和应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事项:
a)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b)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c)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d)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e)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3.1.3执行公开事项梳理
3.1.3.1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要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梳理公开事项。
3.1.3.2围绕督察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梳理公开事项。
3.1.4管理公开事项梳理
3.1.4.1围绕权责清单梳理公开事项。
3.1.4.2执法部门应当围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梳理公开事项。
3.1.4.3监管部门围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工作梳理公开事项。
3.1.4.4涉及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工作的部门还应梳理民生资金分配使用的相关事项。
3.1.5服务公共事项梳理
3.1.5.1围绕政务服务(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政务公开事项。
3.1.5.2围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梳理公开事项。
3.1.6结果公开事项梳理
3.1.6.1围绕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梳理公开事项。
3.1.6.2围绕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及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落实等方面梳理公开事项。
3.1.7重点领域事项梳理
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梳理公开事项。
3.2填写公开要素
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模板填写公开要素,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格式参照附录A。公开要素主要包括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对象、公开渠道、公开方式等:
a) 事项名称:应准确、规范,无歧义;
b) 公开内容应详细写明公开内容;
c) 公开依据,主动公开的,应详细写明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应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写明具体依据和理由;
d) 公开主体依法履行相应政务公开职责的机构名称,具体到本单位内设机构、
e)公开时限: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或有关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f)公开途径
政府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途径进行公开,公开途径包括但不限于: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手机短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公开栏;
电子信息屏;
提供政务服务的场所;
图书馆;
档案馆。
g)公开方式包括:
(1)主动公开
(2)依申请公开
四、目录审核
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应送本机关承担政务公开、法制、保密职能的机构审核,并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意见。
五、目录发布
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形成后,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应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集中发布本行政区域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六、动态调整
各行政机关应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注事项调整等情况,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动态更新。
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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